联系电话:

您当前的位置: > 主页 > 公司乐天使fun88下载 > 公司清算 >

构成破产逃债问题的主要因素有哪些

2020-01-01 08:47 北京乐天使fun88下载 浏览:298

  (一)法律的缺位

  1、没有界定破产时间。

  《破产法》对企业破产的时间没有明确的界定,从而客观上使债权人的损失被人为地扩大了。一般债权人(银行除外)难以通过正常渠道了解债务人的经营状况,不能及时运用破产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许多企业不是在企业资不抵债时即申请破产或采取保全措施,而是等到山穷水尽时才申请破产。就法院受理的破产案件看,破产企业一般都是负债累累,其债务几倍甚至几十倍于自有资产,其结果自然可以想象。

  2、债权人合法权益缺乏保障。

  保护债权人利益是社会制度和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础。《破产法》首要的目标应该是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我国的《破产法》在这方面存在几点不足:

  第一,债权人会议享有的权利不充分,主要表现在没有要求法院撤换破产管理人(我国《破产法》称之为清算组)、决议破产管理人管理企业的基本原则的权利;

  第二,未设置监察委员会制度,没有设立代行债权人会议职权的监督常设机构,这一缺陷使债权人的利益保护受到削弱;

  第三,缺乏对破产财产的保护制度,自案件受理到破产宣告这段时间里,财产仍然由债务人掌握而没有临时管理人接管,而这段时间里,债务人最容易恶意转移财产。除此之外,《破产法》中还有一些规定也不利于债权人的权利保障,如规定,债权人“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这是对债权人权利的不当剥夺,既不合理又不可行。

  3、清偿顺序与其他法规和政策不协调。

  我国破产清偿的法规和政策之间存在着明显的不协调、不一致,《破产法》与后来国务院颁布的相关规定中各种债权之间的补偿顺序既不严格也不统一,使得执行中很难规范化操作。例如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列入政策性破产范围的破产企业的财产原则上要首先用于职工安置,包括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没有设置担保的破产财产,甚至可以将有物权担保的财产用于安置职工。只有在破产企业财产不足时,才由政府出资安置职工,这一规定和《破产法》规定的清偿顺序存在着不一致。

  4、行政色彩过于浓厚。

  现行《破产法》由于受立法时代背景局限,本身存在行政干预过多的问题,破产规范中的行政干预因素是计划经济体制下行政干预司法的法定化表现,而这又恰恰与宪法规定的司法独立相违背,其结果是在破产实践中司法独立难以真正实现,破产程序严重扭曲。如债务人申请破产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和解整顿的申请只能由债务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整顿工作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主持;清算组也主要由政府行政人员组成等等。显而易见,破产企业的和解整顿以及清算过程都是由上级主管部门在其中唱主角。在破产财产的拍卖与分配过程中,政府则通过多种途径实现其意志与要求,特别是在破产企业的职工安置过程中政府的作用更是不可或缺,这必然为在破产过程中的地方保护主义提供了机会。

  5、对破产逃债缺乏法律制裁措施。

  破产法律责任的惩罚功能就是通过设定严格的破产法律责任制度,使破产违法犯罪行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就我国而言,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作为国家资产的管理者、经营者,由于自身过错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乃至企业破产,其责任是显而易见的。但依据《破产法》的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如无重大玩忽职守行为,一般是不需要承担经济或行政上的责任的,更不用说刑事责任了。《破产法》尽管有对破产犯罪的规定,但既不具体也不明确,而且由于我国刑法中尚没有关于破产犯罪的规定,致使破产法律中有关刑事责任的规定形同虚设,“假破产,真逃债”也就愈演愈烈。

  6、破产清算组不能严格履行职责。

  清算组是在破产过程中临时设立的工作机构,对破产财产的分配和清偿起着重要作用。为保证分配和清偿的公平合理,清算组应是独立于债权人和债务人,与破产财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专门机构。但是,按照我国《破产法》的规定,清算组成员由人民法院在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等政府机构中指定。而破产企业的主管部门本身和破产企业以及当地政府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很难保证清偿工作的公正与合理。

  (二)政府职能的定位不清晰,行政手段过分干预破产程序

  “任何国家的政府都是作为国家的实体代表而存在的,而国家的存在和发展又是以一定的经济基础为前提的,这决定了任何国家的政府都必须把建立有利于国家存在和发展的经济基础作为自己的重要职能。”而且“我们总是希望把政府干预放在足以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合理框架之内”。

  因此,破产作为市场经济中企业实现优胜劣汰的机制,同样离不开政府的宏观调控和适度干预。问题是在破产程序中,政府没有按照这样的定位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却往往在破产的具体环节中实行过多过细的干预。“在许多地方,政府不仅是破产申请的决策者、发动者,而且也是破产程序的具体组织者、参与者。

  政府对企业破产实行地方保护主义的也不少。”政府职能的定位模糊,行政手段的过分干预,对实现破产制度的作用来说是很大的障碍。因为“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对企业施以‘无微不至的关怀’,只能强化他们身上产生一种依赖惰性,靠行政力量支撑的经济利益,往往会受到价值规律的无情冲击”。

  以上就是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不幸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并且我们还支持线上指定地区筛选律师,并且都有相关律师的详细资料。

推荐阅读

  • 10-08

    2021
    公司被吊销了怎么去注销公司呢?公司注销后汽车公司应如何处理?

    有时企业的营业执照会被吊销,只要出现了一些情况,需要吊销营业执照,那么对公司来说,如果公司被吊销了,怎么去注销公司呢?下一步由给大家带来撤销公司如何注销? 一、被吊销公司如何注销。 撤消转注销操作步骤如下: 步骤一:工商局公司清算小组备案(受...

  • 09-07

    2021
    合伙经营公司如何清算?

    合伙企业是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共同出资设立的,合伙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产生债务,合伙企业停止经营活动的,必须清算债务。合伙经营公司如何清算? 结束合伙企业如何清算? 合伙企业解散清算的,由清算人负责清算,合伙企业债务由合伙企业财产承担,合伙...

  • 12-05

    2015
    公司清算流程及相关法律问题解析

    引言:公司作为拥有拟制人格的法人,因发起人发起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而成立,拥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公司成立后又会因章程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解散事由发生、股东大会股东会决议而主动解散,也会因政府机关的责令撤销、关闭、吊销营...

  • 11-20

    2015
    公司清算程序中如何清理公司财产

    (1)清算组应对公司财产进行分类,按照房屋、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无形资产、办公设备等类别编制财产清单,核实每一类别项下标明资产的权利人,是否有相应的产权证书(如有,注明产权证号),是否存在抵押、质押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等。 (2)清算组应核对公司...

  • 10-14

    2015
    公司解散清算信托中代办公司解散事项

    1、公司解散的原因 无限公司、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股份两合公司的解散的通有性原因包括: 章程所规定的解散事由发生,如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期限已满; 公司所经营的事业已经成就或不能成就; 与其他公司合并; 公司破产; 政府主管部门或法院下令解散。 各种公...

  • 10-28

    2015
    manbetapp下载

    清算开始前,清算义务人主导着清算的方向;清算开始后,清算组便取得了对公司资产、资源的控制权。清算组成员如同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管,在其与公司、债权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中立于受托人的地位。与清算组成员相对,债权人、股东、公司处于受益人的地位。然而...

  • 12-10

    2015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生效条件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由破产清算组制定,但是方案制定后并不能立即生效。因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关系到所有债权人的利益,要经过债权人会议讨论、法院审查、法院认可等严格的程序方能生效。未经债权人会议讨论,管理人不得直接提请法院裁定认可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 09-23

    2015
    有限公司的清算方案

    因公司经股东会决议解散,制定如下清算方案: 一、股东会决议解散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 二、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本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

  • 01-03

    2020
    企业“破产”逃债的形式及应对措施_

    一、我国现有的借破产之名进行逃债的情形 我国市场信用体系不完善、透明度不高,社会诚信每况愈下、普遍不高已引起极大关注,部分企业主就此随波逐流,自甘沉沦。当发生经济危机时,就携款外逃,规避债务以保全资产,其实他并非一定资不抵债,而是缺乏诚信。...

  • 01-02

    2020
    企业破产逃债现象有哪些原因

    企业破产逃债现象有哪些原因? (一)法律的缺位 1、没有界定破产时间。 《破产法》对企业破产的时间没有明确的界定,从而客观上使债权人的损失被人为地扩大了。一般债权人(银行除外)难以通过正常渠道了解债务人的经营状况,不能及时运用破产手段保护自己的合...

  • 01-02

    2020
    企业破产逃债的法律责任

    债权人发现企业主因逃债而下落不明和财产状况不清的,可以申请破产清算。 人民法院在受理破产清算案件后,经审查债务人企业人去房空,有关人员下落不明,不能提供企业财务账册可供清算,也不能提供破产法规定的财务状况说明、财会报告等,导致无法清算的,人...

  • 01-01

    2020
    构成破产逃债问题的主要因素有哪些

    (一)法律的缺位 1、没有界定破产时间。 《破产法》对企业破产的时间没有明确的界定,从而客观上使债权人的损失被人为地扩大了。一般债权人(银行除外)难以通过正常渠道了解债务人的经营状况,不能及时运用破产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许...

  • 12-31

    2019
    破产就是逃债吗

    破产并不是逃债 一、制度层面 我国《企业破产法》设有一系列保障债权人的机制,确保债务人不会通过破产程序而“逃债”,主要有: 1、严格的破产准入门槛。 企业法人只有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下,法院才...

  • 12-29

    2019
    合伙的企业财产乐天使fun88下载案例分析

    张某、李某、丙有限责任公司和丁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了A有限合伙企业,丙、丁两家公司为有限合伙人。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以下问题: (1)丙公司认为自己出资最多,应当成为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但张某和李某不同意,最后决定由张某担任合伙企业事务执...

  • 12-10

    2015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生效条件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由破产清算组制定,但是方案制定后并不能立即生效。因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关系到所有债权人的利益,要经过债权人会议讨论、法院审查、法院认可等严格的程序方能生效。未经债权人会议讨论,管理人不得直接提请法院裁定认可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 12-10

    2015
    破产公司清算工作程序程及内容(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1986年12月0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的若干问题的意见》(1991年11月0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有关其它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实践中的具体操作,企业破产清算工...

免责申明:

1、文章部分文字与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问题请联系我们。

2、因编辑需要,文字和图片之间亦无必然联系,仅供参考。涉及转载的所有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

3.了解更多详情请点击咨询按钮进行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