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699118490

您当前的位置: > 主页 > 刑事 > 死刑 > 死刑复核程序 >

法定继承遗产的顺序

2020-01-15 07:38 事务所:北京乐天使fun88下载 浏览:298 咨询电话:13699118490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财产。《继承法》第13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

  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相近。

  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

  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这些特殊情况是指:

  (1)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继承人因为没有独立的经济收入或其他生活来源,难以维持其起码的物质生活条件。缺乏劳动能力是指继承人因尚未成年而不具备劳动能力或因年迈、疾病等原因部分丧失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

  对于具备上述条件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必须给予照顾,其实际取得遗产份额,应当较其他继承人多。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是指对被继承人负有法定的扶养、抚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者提供了主要劳务扶助。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是指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在日常生活方面处于相互紧密联系状态,彼此相互关心和照顾。

  (3)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对被继承人负有法定的扶养、抚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其具有履行扶养、抚养和赡养义务的条件下,如果拒绝履行上述义务,那么在分配遗产时,不应分给这类继承人任何遗产,或者仅分给其极少数额的遗产,以此作为对这类继承人的法律制裁。但应注意,如果被继承人因有固定收入和劳动能力,明确表示不要求其扶养的,分配遗产时一般不应因此而影响其所应取得的遗产份额。

  (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在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的条件大致相当的情况下,继承人之间既可均等分配也可以协商,在达成一致同意的基础上,对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不均等分配,这是继承人自主自愿的行使其继承权的结果,法律对此不加以干预。

推荐阅读

死刑复核程序有什么特点 财产继承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遗嘱继承权与受遗赠权的异同有什么 在国外的房产继承该如何办理 堂兄弟是否能继承房屋 检察机关在死刑复核程序中起什么作用 所有的房产都能继承吗 代位继承制度的社会效应有哪些 代位继承如何办理?代位继承的条件 遗腹子可以继承权吗 死刑复核的期限是多少 已加入外籍的可以继承国内的房子吗 死刑复核程序是死刑案件吗 代位继承人有义务赡养老人吗 死刑复核程序存在的意义 继承房子产权证上有区别吗 法律对于夫妻与父母子女之间继承权有哪些规定 断绝父子关系后还能继承吗 债务人死亡可以起诉部分继承人吗 法律对继承人的权利义务是怎样规定的 最高法院死刑复核案件流程是什么 继承的房产离婚如何分割 遗嘱继承是否具有优先性 房产继承乐天使fun88下载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丧偶再二婚离世后怎么分财产 什么是死刑复核程序 如何收回死刑复核权 法定继承要注意什么 继承权怎么行使 法定继承人有哪些 哪些人属于代位继承人 房产放弃继承,口头形式有效吗 法律对儿媳赡养公婆是如何规定的 保证人死亡继承财产不够偿还债务怎么办 房地产继承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继承法对于继承份额与继承顺序有何规定 孙女有继承爷爷奶奶房产权利吗 如何处理涉外继承 法定继承的发生的条件 夫妻一方去世后存款怎样继承 继承遗产公证证明能撤销吗 什么是遗产继承 非婚生子女能否和婚生子女享受同等继承权 如何继承普通合伙财产份额 遗嘱继承公证是什么 购房发票丢失该如何补办呢 能继承外公的遗产吗 母亲遗嘱房产如何继承 发生继承权乐天使fun88下载时该如何处理 老人立遗嘱需要先做精神鉴定吗 外国人可以继承中国境内的房产吗 死刑复核程序适用范围是什么 什么情况下会丧失继承权,继承权丧失的后果是什么 遗产继承后的债务清偿比例是什么 遗嘱继承有时间限制吗 财产继承权的取得与行使是如何规定的 对于遗赠继承有什么规定 收养多年没办理收养手续可以继承财产吗 女儿和父母断绝关系还可以继承吗 死刑复核程序与再审程序有什么不同 遗嘱是否可以剥夺未成年人的继承权 女儿、孙子继承权顺序在先是谁 申请了公租房还能继承父母的商铺吗 死刑复核程序时间 死刑复核期限是一年吗 遗产继承公证手续 无人继承的财产应该怎样处理 继承人可以把继承份额给其他继承人吗 继承人需要偿还被继承人欠下的债务吗 夫妻女方去世需要分财产给娘家吗 哪些房产可以继承 没立遗嘱的公有房能否继承 持卡人死后透支消费应该由继承人承担责任吗 死刑复核程序的具体操作流程 同居人死亡,另一方是否对财产有继承权 哪些情况法定继承人的份额可以不均等 夫妻一方要承担另一方生前所欠债务吗 最高院关于死刑复核程序的解释是什么 为什么会丧失继承权 财产继承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办理房产继承的手续是怎样的 死刑复核程序司法解释 继承遗产需要继承债务吗 怎样避免转继承的发生 我国《继承法》关于未成年人的继承权是如何规定的 继承法都规定了什么内容 新刑事诉讼法关于死刑复核的规定 遗产分割是否应该保留胎儿继承份额 约定平分被继承房屋事后反悔怎么处理 复核审程序中发现新证据的处理 婚姻法对于相互继承权有哪些规定 儿子与父亲脱离父子关系后还可以继承父亲的遗产吗 死刑复核的程序简单概述 入赘的儿子在原家庭有继承权吗 怎样保护丧偶儿媳的继承权 房产继承公证的流程有哪些 房屋继承协议书该怎么写 首套住房是如何界定的 自住商品房如何继承 死刑复核程序是必须要向上级层报吗?

免责申明:

1、文章部分文字与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问题请联系我们。

2、因编辑需要,文字和图片之间亦无必然联系,仅供参考。涉及转载的所有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

3.了解更多详情请点击咨询按钮进行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