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您当前的位置: > 主页 > 刑事 > 死刑 > 死刑复核程序 >

律师在死刑复核程序中的作用有哪些

2019-11-17 09:11 北京乐天使fun88下载 浏览:298

  律师在死刑复核程序中的作用有哪些

  在死刑复核程序中,加强对被告人辩护权的保障是限制死刑适用的重要方法之一。律师在死刑案件中的辩护是刑事辩护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辩护律师在死刑案件中的有效参与,有助于保障死刑判决的公正性、可靠性。

  (1)罪该处死,但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做死缓辩护

  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是指刑法总则、分则中明文规定在量刑时必须予以考虑从轻、减轻处罚的各种事实情况。但与适用死刑相关的,主要是以下五种:

  A、罪行极其严重但属不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的。刑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不能完全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般应处死缓。

  B、罪行极其严重但属犯罪未遂的。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未遂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C、罪行极其严重但犯罪分子自首的。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对自首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D、罪行极其严重但犯罪分子立功的。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对立功者,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在共同犯罪中是从犯甚至胁从犯。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二十八条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罪该处死,但具有酌定从宽处罚情节的做死缓辩护

  酌定从宽处罚情节,是指刑法中没有明文规定,但根据刑事立法精神和有关刑事政策,由司法机关根据审判实践概括出来的,在裁量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时,应予以考虑的可以从轻处罚的事实情况。与适用死刑相关的情节有:

  A、犯罪动机不属卑鄙恶劣的。如基于义愤的,大义灭亲的,不堪虐待、迫害反抗等而杀人的一般不适用死刑。如山林、水利、宅基、邻里、债务等矛盾激化引起斗殴而造成死亡的案件,一般可以考虑适用死缓。

  B、犯罪前一贯表现好、犯罪后又真诚悔罪的。犯罪前一贯表现好,偶尔失足的犯罪人,主观恶性弱,则应是考虑适用死缓的对象;犯罪后坦白认罪,积极采取措施抢救受害人、挽回损失,协助司法机关侦破案件等,不仅在客观上能减轻犯罪所造成的危害后果,而且有利于国家对案件侦破与处理,亦反映了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的降低,易于接受改造,重新做人。所以,这些应当是考虑适用死缓的对象。

  C、积极退赃或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财产型犯罪案件中,被告人如果能积极退出大部分赃款,减小其犯罪给社会造成的经济损失,或者在伤害类的犯罪案件中,如果被告人能赔偿被害人一定的经济损失,也可以考虑适用死缓。

  (3)罪该处死,但社会危害性未达最极端严重程度的做死缓辩护

  “罪行极其严重”这个死刑总标准,虽然分则条文是用"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数额特别巨大"等规定具体化到各种死刑罪名的,但在适用上毕竟还是有一定程度的灵活性,而且这种"极其严重"也是有层次性、可比性的。必须从实际出发,判断是否已经达到同种犯罪判死刑应具备的最极端程度。虽然这还是个有一定模糊性的概念,但经过长期审判实践总结,这个"度"是可以掌握的。

  A、受害人在本案中有过错的。故意杀人、伤害致人死亡、绑架等重罪中,有的是基于私仇宿怨,有的是临时起意,有的则是受害人的过错引起的,甚至是受害人首先挑起事端而造成严重后果的。

  B、犯罪手段不是特别恶劣的。犯罪手段虽然不是犯罪构成要件,但却常常是量刑时要注意的情节。恶劣、残忍、暴力的犯罪手段,是犯罪分子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一种反映,是从重处罚的情节;如非暴力型的、智力型的犯罪手段,相对而言,犯罪分子的人身危险性较小,可以是适用死缓的对象。

  (4)罪该处死,但影响量刑的证据存有疑点的做死缓辩护

  我国刑事诉讼法对确认有罪的证明要求是这样规定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判处死刑的裁判当然更应当以实现此要求作为基本条件。在司法实践中有个别案件,被告人承认罪行,事实基本清楚,主要证据也是确凿的,但某些环节、证据无法核实,有的矛盾不能排除,某种其他可能性仍然存在,或者此罪与彼罪的界限仍有争论。主要事实不清或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坚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5)对刑事程序存在严重违法事由的做死缓辩护

  在刑事辩护中有关部门的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程序有严重违法的事实,辩护律师可以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意见,以及要求未依法进行的诉讼程序应予补充或者重新进行、非法取得的证据应予排除等,从程序方面进行辩护。加强程序辩护是维护被告人的程序权利和保证被告人得到公正的审判的有效途径,也是促进司法公正和透明度的必然要求。不受制约和节制的侦查手段和措施难免会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制造冤假错案。就死刑案件而言,保证程序上的合法有利于实体正义的实现,它能确保案件的质量,保证死刑的正确适用。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于“律师在死刑复核程序中的作用有哪些”问题进行的解答,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进行。

推荐阅读

  • 12-23

    2020
    死刑复核会见|死刑复核的程序有哪些

    死刑复核是人民法院在复核死刑案件时遵循的一种特殊审判程序。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第235条,只有最高人民法院有权对死刑进行审查。 律师参与死刑复核程序; 对于认定被告人死刑有误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在对被告人进行死刑复核时,接受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 10-08

    2021
    死刑复核程序执行多久?

    我国刑罚中有死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必须按照刑法的规定作出判决,但死刑是最严重的刑罚,必须谨慎。而且在执法过程中,怕各地执行标准不同,死刑要复核。死刑复核程序执行多久? 一、死刑复核程序执行多久? 现行刑诉法并没有规定死刑复核程序的期限,有...

  • 11-05

    2019
    死刑复核程序一案一送是什么意思

    死刑复核程序一案一送,是指由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案件,必须向最高人民法院移送,由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复核。 死刑复核程序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查核准所遵循的一种特别审判程序。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是刑法所规定的诸刑种中最严厉的一...

  • 11-05

    2019
    检察机关在死刑复核程序中起什么作用

    一、什么是死刑 死刑,依据法律相关规定,是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剥夺一个犯人生命的刑罚,是最古老也是最严厉的刑罚。 死刑对罪大恶极、严重危害他人和社会安全的犯罪分子予以处决,在严惩犯罪者、威慑和教育有犯罪企图者,安抚受害者遗族、保护公...

  • 11-05

    2019
    张扣扣被执行死刑,死刑复核程序是怎样的

    张扣扣被执行死刑,死刑复核程序是怎样的 首先死刑复核程序是关于死刑是否成立的最后一道程序,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关于死刑复核程序的核准,《刑事诉讼法》第四章相关规定有: 第二百四十七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

  • 11-05

    2019
    申请刑事复核怎么写

    申请刑事复核怎么写 XX市公安局: 我们控告XX刘XX有限公司(假企业、黑企业)及刘XX、成长清等主体,涉嫌《刑法》第224条,构成合同诈骗等犯罪的行为,曾向XXXX公安分局报警等投诉,有XX公安分局的《复议决定书》维持《不予立案通知书》的。现根据《公...

  • 11-05

    2019
    死刑复核程序辩护权是如何提现的

    死刑直接剥夺犯罪分子生命,呈现出不可逆性特点。同时,死刑复核是最高人民法院对死刑案件应遵守的审判程序,对防止死刑滥用发挥着重要作用。最新颁布的《刑事诉讼法》,在死刑程序控制方面取得了一些进步。但是,从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减少死刑适用的...

  • 11-06

    2019
    死刑复核程序报请程序是如何操作

    死刑复核程序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查核准所遵循的一种特别审判程序。 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是刑法所规定的诸刑种中最严厉的一种,称为极刑。中国法律一方面把死刑作为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有力武器,另一方面又强调严格控制死刑的适用...

  • 05-22

    2021
    死刑研究方法论——兼评两本新近出版的死刑译著

    引言:死刑为何能在中国现阶段成为一个问题 最近几年,死刑问题正日益成为中国学界的一个热门话题。以1949年新中国成立起算,至今已逾50余年,为何死刑问题直到最近才成为公开讨论甚至热烈争鸣的话题呢?死刑问题又何以能在现在成为此类话题呢?我认为至少可...

  • 05-21

    2021
    民国死刑的执行方式

    民国死刑的执行方式 2种 1.砍头,将死刑犯押到刑场(多为荒郊野地),行刑时死刑犯采取跪姿,由刽子手用大刀(又称鬼头刀)将犯人的头砍下,犯人头颅通常悬挂于城门的高处(小木笼子里),尸体由家属领回,自行掩埋。 2.枪毙,将死刑犯押到刑场(多为荒郊野...

  • 05-20

    2021
    对中国证券界死刑第一人思考

    在历经5年来的北京一中院一审 死刑 、北京高院 二审 发回重审、北京一中院一审再判死刑、北京高院二审维持死刑判决、以及最高院 死刑复核 程序核准死刑等程序后,有着中国证券界死刑第一人之称的杨彦明,今年12月8日上午被执行死刑。 从1998年6月至2003年8月...

  • 05-19

    2021
    最高法核准拐卖儿童罪犯死刑

    本报北京11月26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该院复核的两起拐卖儿童犯罪 死刑 案件,这两起案件的 主犯 胡明华、苏宾得已于当日上午被 执行 死刑。 据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办公厅副主任王少南介绍,今年1到10月份,我国法院共审结拐卖儿童犯罪...

  • 05-18

    2021
    三鹿案张某军等被执行死刑

    据新华社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执行 死刑 的命令,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1月24日对三鹿刑事犯罪案犯张玉军、耿金平执行死刑。 河北省石家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1月21日作出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张玉军犯以危险方法 危害公共安全罪 ,判处死刑, 剥夺政治权...

  • 05-17

    2021
    死刑复核律师遭遇程序困境

    死刑 历经一审、 二审 ,走到枪下留人的最后一关时,死刑复核律师却遭遇了代理死刑案件以来的最大尴尬:死刑复核程序中,相关法律对律师权利并未作出具体规定 《瞭望东方周刊》特约撰稿杨明 | 北京报道 换了一家乐天使fun88下载后,张宇鹏再没接过死刑复...

  • 05-16

    2021
    确保把死刑案件办成铁案

    中国法学会 刑事诉讼法 学研究会2009年年会11月2日上午在山东济南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熊选国出席并作专题演讲。熊选国强调,在刑事审判工作中,要严把 死刑 案件证据关,确保把死刑案件办成铁案。 熊选国指出,人民法院改革和完善刑事证据制度必须采取...

  • 05-15

    2021
    “中国住房公积金第一案”主犯判死刑

    9月30日,湖南省高院受理二审的中国住房公积金第一案审理完结, 主犯 湖南省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主任李树彪以及另外8名同案人员,以贪污罪和 挪用公款罪 被分别判处刑罚,主犯李树彪被判处 死刑 。 http://news.mylegist.com:80/18/2009-10-03/58900....

免责申明:

1、文章部分文字与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问题请联系我们。

2、因编辑需要,文字和图片之间亦无必然联系,仅供参考。涉及转载的所有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

3.了解更多详情请点击咨询按钮进行在线咨询。